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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23 小时前AI 评分55

借用他人“二次放号”手机号盗刷账户钱款,北京海淀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借他人“二次放号”手机号盗刷账户钱款 获刑十个月

AI 导读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二次放号”手机号盗刷案,被告人王某借用朋友手机号登录他人短视频平台账号,通过免密支付等方式消费200余笔、窃取1万余元,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