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德律师事务所·植德研究·· 2026-09-10精选AI 评分78
植德解读《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中篇:购房人权利与债权申报
房地产破产审判新坐标——解读《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中)购房人权利与债权申报
AI 导读
植德律师事务所发布对《全国法院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座谈会纪要》(法〔2026〕137号)的中篇解读,聚焦第四、第五部分购房人权利保护与债权申报审核。消费性购房人及参照保护的征收安置户获优先顺位,预告登记买受人和已合法占有的非消费性购房人受有条件保护,以房抵债按动机与时点区分处理。债权申报方面,交付请求权单独登记并单独表决,受理后违约金停止计算,质保金不因破产加速到期。
法律人关切
纪要细化了消费性购房人优先保护、预告登记与占有保护、以房抵债区分处理等规则,直接影响房企破产中债权申报顺位、管理人解除权边界与银行追偿安排。
实务启示
代理购房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或银行时,可对照纪要区分交付请求权与金钱债权分类登记,注意违约金受理后停算及保证金不加速到期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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