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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网约房缺消防设施被罚21万元,法院两审驳回撤销处罚请求
网约房 “住改商” 缺消防设施,诉请撤销处罚被驳回
AI 导读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行政诉讼,小李将多套住宅上架网络平台经营网约房,未配灭火器、应急照明、烟雾报警器、喷淋等设施,消防部门责令停产停业并罚款21万元。法院认为场所性质取决于实际使用功能而非登记用途,一审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7日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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