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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 正义网·· 8 小时前AI 评分60

武汉汉阳检察院监督解冻涉诈资金账户,认定金店经营者系善意取得

正常交易资金被掺入涉诈赃款?检察监督还合法经营者清白

AI 导读

重庆某金店经营者赵某出售800余克黄金,84万余元货款中3.1万余元系电诈赃款,其公司账户被武汉市汉阳区公安机关冻结。赵某申请检察监督后,汉阳区检察院核查认定其属善意取得,相关款项不应认定为违法所得。

来源:检察日报 · 正义网 · jcr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