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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22 小时前AI 评分58

庐江县法院判决体育课推搡致同学九级伤残案:侵权方监护人赔70%,学校赔30%

体育课踢足球时背后推人致同学伤残

AI 导读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体育课伤害案作出判决,小强从背后两次推搡踢球的小杰致其摔倒、左侧胫骨远端骨折构成九级伤残,由小强监护人承担70%赔偿责任计16万余元,学校承担30%计7万余元。法院认定背后推人属足球规则禁止的危险动作,不属固有风险,本案不适用自甘风险;学校未落实全程监管、未及时制止,存在明显过错。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