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最新政策·· 2026-05-22精选AI 评分88
国务院发布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AI 导读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国发〔2026〕11号),提出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促进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意见从随迁子女教育保障、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强常住地基本医疗保障、强化就业公共服务、完善兜底性服务等方面提出重点任务,并在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配置、跨省通办等方面作出支撑安排。
法律人关切
国发〔2026〕11号从教育、住房、社保、医保等方面系统安排未落户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涉及地方公共服务供给与财政、用地配置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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