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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岩永定区法院生态巡回法庭农家小院开庭审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
农家小院里的生态法治课
AI 导读
10月8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生态巡回法庭在虎岗镇一处农家小院公开开庭,审理赖某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并当庭以该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法院查明赖某某未办采伐许可证,擅自采挖数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山橘(“山柑子”)种养在自家门口。庭审后承办法官现场开设“生态法治微课堂”,结合该案向旁听村民普法并发放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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