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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出台28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建设工作指引
江苏:出台28条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建设工作指引
AI 导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全省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建设工作指引》,共28条,明确适用范围、建设主体和原则、资金管理使用、修复地项目选取、评估验收与跟踪监测等内容。指引要求以生态系统自然规律和生态修复科学技术为基础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定期对修复地建设、管理维护、功能开发开展跟踪评估,同时推动建立共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法律人关切
江苏高院统一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的建设、资金使用与评估验收口径,参与生态环境案件的环境资源律师和涉案企业需按该指引对接修复地项目与跟踪监测要求。
实务启示
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公益诉讼案件时,可关注修复地项目选取、资金管理使用与评估验收流程,并将跟踪监测结果纳入修复方案设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资讯 · 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