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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丨超标电动自行车隐患大,侥幸上路或担责
AI 导读
北京法院审理一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事故案:赵某驾驶无脚踏骑行功能、整车整备质量达100千克的车辆违规变道,与丁某摩托车相撞,车辆被鉴定为机动车,赵某因准驾车型不符且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判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法院明确车辆属性以事故发生时的现行国家标准认定,不以购车时间转移。超标车无法投保交强险,交强险限额内损失须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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