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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9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66

北京三中院:员工离职交接范围以实际管控为限,驳回公司20万元索赔

离职被索赔20余万元,工作交接的边界在哪里?

AI 导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张某2022年3月入职某咨询公司任项目经理,2024年9月离职前已发送交接材料并留置办公电脑,公司以客户资料不全、电脑文件被删为由索赔经济损失20万元及数据恢复、鉴定费1.8万元。法院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明确交接范围应限于劳动者实际管控、与岗位直接相关的事项,用人单位须就交接义务、违约行为、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充分举证。

法律人关切

法院将劳动者交接义务限定在实际管控且与岗位直接相关的事项,用人单位主张交接不完整或资料灭失需就义务、行为、损害与因果关系逐项举证,举证不足将承担败诉后果。

实务启示

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与规章制度中明确交接事项和程序,争议时以留痕方式提出补充交接要求并保全设备与系统日志;劳动者宜通过可追溯渠道发送交接材料并保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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