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 新闻动态·· 2026-05-19AI 评分40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印发《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规〔2026〕582号)
关于印发《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6〕582号)
AI 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核电厂退役准备管理暂行办法》,文号发改能源规〔2026〕582号,要求中国核工业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中国广核集团遵照执行。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核电厂建设运行全寿期管理、规范退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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