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2001-10-10精选AI 评分74
市场监管总局附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股权案
AI 导读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股权案,该案是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法律人关切
该案为广告业首起附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六项承诺直接约束集中后实体的定价、独家条款与合规体系,电梯媒体广告上下游企业的交易与合同安排将受影响。
实务启示
电梯媒体广告客户可关注集中后实体不得拒绝交易、不得搭售等承诺的落实情况;相关企业应留意独家条款与自动续约条款的合规边界。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sam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