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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狗惊吓致12岁儿童十级伤残,伊宁市法院判长期投喂者与物业各担责30%
流浪猫狗伤人,长期喂养者要担责吗
AI 导读
新疆伊宁市一名12岁儿童倪某被未拴绳流浪狗惊吓,从约2米高台跳下致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构成十级伤残,遂起诉长期投喂者汤某及物业公司索赔13万余元。伊宁市人民法院认定汤某长期投喂形成事实上的饲养关系,物业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倪某避险超出合理限度,判决倪某自担40%责任,汤某与物业各担30%,分别赔偿3.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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