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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5 小时前AI 评分58

福建大田法院驳回买卖U币者返还3万元诉请

买卖“U币”目的落空诉请退款?驳回!

AI 导读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泰达币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驳回原告薛某返还3万元及利息的全部诉讼请求。2025年5月薛某以3万元向苏某购买4172个U币,主张未实际收到币。法院认定双方买卖U币的合意不构成不当得利,但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违反金融监管规定,属无效行为,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