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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4 小时前AI 评分50

福建龙岩新罗法院: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内施工瑕疵,施工方被判赔39.55万余元

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内施工瑕疵被判赔

AI 导读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判令某建设公司向某环卫公司支付工程质量损失27.35万余元及鉴定费12.2万元,合计39.55万余元。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后质保期内出现排水管堵塞、墙体渗水等缺陷,鉴定认定部分施工不符合验收规范。2026年6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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