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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 资讯·· 3 小时前AI 评分38

重庆渝北法院与云南玉龙法院跨域协作:金沙江增殖放流修复生态

续写生态环境“新长征渡口”故事

AI 导读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与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执行委托协议》,形成“审判在重庆、修复在云南、效应在长江”的跨域协作闭环。此前秦某等7人在玉龙县金沙江水域非法捕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圆口铜鱼291.7斤,渝北区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秦某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五个月不等,民事公益诉讼中7人共同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69万余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资讯 · 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