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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试行)》
集体经济组织注销后集体财产不得分到个人
AI 导读
农业农村部公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办法(试行)》,自2026年11月1日起实施,作为去年5月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配套制度。办法明确设立、变更登记及章程事项、名称规范、领证流程、合并分立程序等要求,注销后集体财产由合并、分立后的成员集体所有,不得分割到成员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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