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2001-11-02精选AI 评分67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市场监管总局规范质量认证市场秩序
AI 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管理办法(试行)》,从源头健全制度规则、规范质量认证市场秩序。我国现行国推自愿性认证制度共37项,颁发有效证书约241.6万张,占全国质量认证证书总量近56%,覆盖绿色低碳、装备制造、民生服务等领域。该办法为全国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提供统一管理依据。
法律人关切
国推自愿性认证制度的管理规则由此统一,认证机构与获证企业的申请条件、实施程序将按新办法执行,认证市场秩序面临更明确的合规要求。
实务启示
开展或拟申请国推自愿性认证的企业可对照新办法梳理现有证书与认证流程,认证机构需关注制度规则和程序要求的变化。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 sam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