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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 · 审判·· 5 天前AI 评分34

减重未达预期起诉健康公司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

减重未达预期起诉健康公司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法院判了

AI 导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起减肥服务合同纠纷,认定某健康公司不构成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判决驳回王某上诉、维持原判。王某购买"不节食"减肥服务三个月减重9斤,主张商家曾承诺月瘦10斤、实际管控饮食,但未能提交广告宣传页面等有效证据。法院认为"不节食"不含可肆意饮食之意,王某理解超出一般认知,且服务已实际减重9斤,不能认定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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