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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 正义网·· 5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71

少年取保候审期间再盗窃未遂,检察机关抗诉后二审改判实刑

入户盗窃屡教不改,少年取保候审期间坠楼,只是“意外”吗?

AI 导读

贵州福泉16岁邓某多次入户盗窃,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入户盗窃未遂并坠楼受伤,福泉市检察院补充起诉该漏罪。一审法院依据未成年人盗窃未遂可不认为是犯罪的司法解释,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福泉市检察院提请黔南州检察院抗诉,认为应整体评价全案情节,黔南州法院二审改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不再适用缓刑。

法律人关切

未成年人盗窃未遂并非绝对出罪,检察机关以抗诉纠正单独评价未遂情节的做法,提示此类案件中全案情节与人身危险性会被整体考量。

实务启示

办理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可注意未遂情节需与多次盗窃、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等情节整体评价,避免仅凭司法解释出罪条款主张不构成犯罪。

来源:检察日报 · 正义网 · jcr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