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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 政策法规·· 2026-08-26AI 评分36

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公布第1048号公告: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第1048号

AI 导读

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林草局公布《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第一批)》,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该清单依据财关税〔2026〕18号通知制定,五部门公告第680号同日停止执行。

来源:税务总局 政策法规 · fgk.china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