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历史事件
长汀法院:约定担保至还清为止,保证人免责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5 天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商事担保纠纷。法院认定,协议中约定的“担保至欠款还清为止”属于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应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因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李某的保证责任依法免除。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50余万元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要求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请求,判决现已生效。
AI 根据报道生成 · 5 天前更新
最新进展10月15日 14:06
法院认定“担保至欠款还清为止”属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人因债权人逾期未主张而免责。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15日
- 中国法院网 · 审判约定"担保至欠款还清为止",保证人为何仍能免责?长汀法院厘清保证期间规则
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商事担保纠纷,认定协议中"担保至欠款还清为止"属保证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因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李某的保证责任依法免除。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50余万元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要求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请求,判决现已生效。
本事件热度走势
当前热度 3·可比范围峰值 10(10月15日 16:00)·近 24 小时可比范围变化 -50%
趋势仅比较持续完整观测到的相同主体,范围可能小于当前热度统计。移动指针或点击图表查看每小时热度;键盘可用左右方向键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