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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周一
  1. 中国警察网 · 新闻75

    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主犯李慧芳被判无期徒刑

    10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李慧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判处朱敬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后厨工作人员牛爱元等4人分别获刑八年至六年。

    法律人关切:校园食品安全犯罪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重处罚,并加大财产刑与职业禁止适用,食品经营者及相关从业人员面临更严厉的刑事风险。

    实务启示:学校食堂及供餐企业应核查原料采购与加工流程,留存进货查验记录,避免因逐利行为触碰食品安全刑事红线。

10月17日周六
  1. 人民网 · 社会法治滚动85

    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李慧芳被判无期徒刑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16日一审公开宣判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实际负责人李慧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执行园长朱敬琳获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牛爱元等四人分别被判八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认定六人授意后厨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供幼儿和教职工食用,情节特别严重。

    法律人关切:幼儿园管理人员授意后厨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责,食品经营者对供餐环节的原料管控义务由此凸显。

    实务启示:学校、幼儿园等集中供餐单位应核查后厨原料采购与使用记录,明确管理人员对供餐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避免授意或默许违规添加。

10月16日周五
  1. 中国法院网 · 审判74

    兰州中院一审宣判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6年10月16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慧芳等六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法院认定天水市麦积区褐石培心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李慧芳、执行园长朱敬琳授意后厨人员牛爱元等四人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供幼儿和教职工食用,六人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特别严重。

    法律人关切:幼儿园管理人员授意后厨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被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责,食品经营者对原料采购与后厨操作的管理责任由此凸显。

    实务启示:学校、幼儿园等集中供餐单位应核查食品原料来源与后厨操作流程,避免采购或使用非食品原料,并留存采购与加工记录。

10月13日周二
10月10日周六
  1. 检察日报 · 正义网71

    甘肃平凉崆峒区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邹某等4人有期徒刑

    甘肃平凉崆峒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邹某、王某、陈某、万某提起公诉,9月23日法院一审判处4人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该团伙通过境外软件派单、爬虫抓取停车场数据、招募“贴手”私装GPS定位器,共获取车辆行车轨迹十余万条,违法所得合计26万余元。

    法律人关切:案件厘清了车辆权属争议不影响行车轨迹作为敏感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对数据合规与刑事边界有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