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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发布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新公告
商务部与海关出台两用物项质疑与鉴别自我约束新机制
AI 导读
2026年10月19日,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并实施《进一步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有关事项》公告,为2025年第123号公告的升级版。新公告明确发货人应在收到质疑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别资料,海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质疑或提请鉴别,商务部1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别结论,并保留企业陈述申辩及同一单证下未被质疑货物申请拆分处置的权利。
法律人关切
新公告为两用物项质疑与鉴别设定了明确时限,企业被质疑后的应对周期和货物滞留风险更可预期,陈述申辩与拆分处置的权利也得到保留。
实务启示
出口企业可提前建立两用物项合规筛查机制,备齐合同、发票、技术资料等证明材料,被质疑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别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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