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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跨境

今日 30 条
今天10月20日周二
  1. 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58

    中伦律师事务所发布欧洲四国公司治理实务指南,提示中国投资者控制权差异

    中伦律师事务所发布实务指南,比较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的公司治理框架,聚焦董事会结构、董事任免与职工代表角色。文章指出,德国股份公司实行双层制,员工超2000人的公司监事会半数须为职工代表,即使全资收购也未必能任命全部监事会成员;法国、意大利、荷兰则允许公司在单层制与双层制间选择。指南建议中国投资者在交易前梳理治理差异并纳入定价考量。

  2. 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69

    中伦简评禁限出口技术目录征求意见公告及对生物医药企业的影响

    2026年10月16日,商务部、科技部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生物医药领域拟增列CGT、siRNA药物及病原微生物共五项技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附件所列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

    法律人关切:拟增列技术一旦正式入目录,相关生物医药企业的对外许可、NewCo安排及控制权变更交易将面临登记与许可义务,交易文件与履行节点需提前调整。

    实务启示:涉及公告附件所列技术的企业可先完成技术分类,排查在途项目的技术交付与权利变动节点,并在合同中约定登记许可配合及未获许可时的处理。

  3. 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62

    CRO数据处罚案对药企BD临床数据出境的影响解读

    中伦律师事务所发文分析2026年法国CNIL与意大利个人数据保护局对一家跨国CRO两家子公司的处罚决定,两案均否定其数据“已匿名化”主张。文章指出《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3条区分去标识化与匿名化,去标识化信息仍属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需依第38条、第39条办理并取得单独同意,以“数据已匿名化”为由不办理出境手续的做法难以成立。文章建议药企在BD交易前逐类定性数据、核查来源与同意范围。

    法律人关切:去标识化数据仍属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须办理出境手续并取得单独同意;以“已匿名化”为由省略合规步骤,在监管审查中难以成立。

    实务启示:企业可逐一书面判定所持数据属于个人信息、去标识化还是匿名化,并核查外部数据来源、同意范围与跨境传输路径,保留评估记录。

  4. GOV.UK CMA Updates58

    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就苹果移动平台 NFC 接入行为要求公开征求意见

    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就苹果移动平台拟议的 NFC 接入行为要求启动公开咨询,拟要求苹果以公平、合理、透明和非歧视的条件允许开发者访问 iOS 设备的 NFC 技术。该要求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作出最终决定。咨询文件共 147 页,与苹果签有保密协议的一方也可提交回应。

  5. GOV.UK CMA Updates20

    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就 Intersurgical 与 Teleflex(急症护理及介入泌尿业务)合并展开调查

    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于 2026 年 10 月 20 日就 Intersurgical 与 Teleflex 急症护理及介入泌尿业务的合并发布征求意见邀请,意见截止 11 月 3 日。CMA 表示尚未启动正式第一阶段调查,此次征求意见是其信息收集流程的第一步,依据《2002 年企业法》第 3 部分开展合并审查工作。

  6. 中国警察网 · 新闻28

    驻英国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注意英方出入境检查

    近日多起中国公民出入英国国境时被英边境执法人员长时间扣留、盘查,随身手机等电子设备被查扣,涉访英经贸团组人员、探亲人员及普通游客。英方声称依据英国《2019年反恐怖主义和边境安全法》采取行动,中方已向英方提出严正交涉,敦促停止任意扣留、盘查行为。驻英国使馆提醒在英和拟来英中国公民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保护个人财产和隐私,了解英方有关规定。

  7. EU Digital Strategy · News36

    欧盟委员会发布《数字服务法案》下在线平台金融诈骗及应对措施研究报告

    欧盟委员会发布一项研究,梳理在线平台金融诈骗的主要类型、诈骗者利用的平台功能及其对用户和社会的影响,并提出平台可采取的应对措施。研究将金融诈骗分为投资、恋爱、电商、就业与合作、意外收益、救灾六类,发现投资诈骗和恋爱诈骗在欧洲最常见且增长最快。研究还识别出准入与把关、检测与移除、用户端措施及平台政策与合作四类应对手段,但不评估VLOP和VLOSE提供者的合规情况。

  8. 中国警察网 · 新闻5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10月20日发布一批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涵盖绿色能源、绿色标准、绿色产业等重点领域。案例涉及中欧班列多式联运运输合同纠纷、矿产资源国际买卖合同纠纷及水电站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将绿色规则纳入国际贸易规则体系,在货物质量审查中遵守销售地环境强制标准,并判令“无单放货”承运人赔偿货物损失及利息。

  9. 中国法院网 · 要闻60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典型案例,涵盖绿色能源、绿色标准、绿色产业、绿色基建、绿色交通等领域,共6件。案例一将中国环境强制标准纳入跨境货物质量审查,原油有机氯超标200倍以上,经调解解除合同退款退货;案例二在上市高新企业破产重整中引入ESG评价指标;案例五改判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约600万美元及停窝工损失112.5万元。该批案例供各方交流借鉴,以提升涉外司法能力和水平。

  10. 检察日报 · 正义网18

    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新版网站上线一周年:数据与建设进展

    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新版网站上线一年,截至今年8月31日中文版发布信息近500篇、总浏览量25.75万次,英文版发布信息近300篇、总浏览量超10.6万次。网站英文版设7个一级栏目,法律知识库上线时即上传20部东盟各国刑事法律文本,服务引渡、司法协助等涉外办案。运维由最高检国际合作局牵头,西北政法大学等300余名师生和律师用100多天翻译150余部域外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

  11. 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律评述72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生物医药部分解读

    商务部、科技部2026年10月16日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就拟新增40项技术到《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至11月15日。拟新增的CGT、siRNA原创技术工艺平台和病原微生物技术列入禁止出口,全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技术列入限制出口,并对相关技术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出口前临时登记管理。君合解读认为此次调整聚焦平台技术而非具体药物品种,小分子、抗体、ADC等未纳入。

    法律人关切:征求意见稿把CGT、siRNA原创技术工艺平台和病原微生物技术纳入禁止或限制出口范围,并已启动临时登记,涉及技术出海、对外授权或实控人变更的生物医药企业需重新评估交易结构。

    实务启示:拥有相关平台技术或全新靶点技术的企业可先排查拟出口技术是否落入管理范围,在11月15日前通过征求意见渠道反馈,并为正式目录出台预留交易调整空间。

  12. 广东省公安厅 · 警务要闻22

    广东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护航大湾区高质量发展:人才签注、商务便利与国门安全并进

    广东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通过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商务签注便利化和过境免签等政策,服务粤港澳大湾区人员往来与企业发展。2023年2月20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试点往来港澳人才签注,覆盖6类人才;广州加设14个专窗并举办上门办证活动400余场次。在便利化同时,该部门依托大数据风险研判精准分级审核,并捣毁一伙协助外籍人员骗领签证入境实施犯罪的涉外团伙。

  13. 国家移民管理局 · 移民管理要闻22

    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三季度数据:1.92亿人次出入境,免签入境外国人同比增长24.1%

    国家移民管理局10月20日发布会通报,三季度全国查验出入境人员1.92亿人次,同比上升7.9%,其中免签入境外国人899.2万人次,占入境外国人总数的77.5%,同比上升24.1%。三季度共侦办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443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万余人,打掉重大犯罪团伙100个。

  14. 环球律师事务所·环球评论78

    环球律师解读《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对医药交易的影响

    2026年10月16日,商务部、科技部就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公开征求意见,拟增列人工智能23项、生物医药5项、光伏12项技术,并对相关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

    法律人关切:征求意见稿将细胞和基因治疗、小核酸药等前沿技术纳入出口管理,技术授权、控制权变更均可能构成出口,生物医药企业出海交易需重新评估合规路径。

    实务启示:企业可对照工艺平台、全新靶点等定义自查管线,单品种授权优先适用安全港规则,并在协议中约定法律变化调整权与登记配合义务。

  15. 最高人民法院 · 资讯22

    陕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8家单位共建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基地

    10月1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陕西省贸促会、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签署《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基地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推动该基地进入实体化运行阶段。协议明确共建单位将建立涉中欧班列案件审判与法学研究常态化联动机制、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并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各方还将探索调解、仲裁、诉讼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展跨境司法协作。

  16. 最高人民法院 · 资讯48

    广州中院与南宁铁路运输中院等联合发布协同化解跨境商事纠纷工作机制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与广州、广西两地贸促会联合发布《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高质量发展协同化解跨境商事纠纷工作机制》,围绕域外法律资源共享、跨境司法与商事法律服务协作等五方面开展合作,含域外法查明、跨境送达及调查取证、调解仲裁衔接等16项内容。

  17. 中国法院网 · 时讯(基层动态)22

    陕西: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8家单位共建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基地

    10月1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陕西省贸促会、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交通大学等7家单位签署《中欧班列司法研究基地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推动该基地进入实体化运行。协议要求共建单位建立涉中欧班列案件审判与法学研究常态化联动机制、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并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各方还将探索调解、仲裁、诉讼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展跨境司法协作。

  18. 商务部 政策发布83

    商务部等三部门公布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2026年第49号公告,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明确自动驾驶仪、无线电通信设备、发动机、相关部件及技术等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公告自2026年11月1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更新。出口经营者须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是否属于出口管制物项。

    法律人关切:无人机相关物项的出口管制范围被重新划定,出口经营者须逐项比对技术指标判断是否落入许可范围,报关申报义务与违规责任同步明确。

    实务启示:涉及无人机及部件出口的企业可对照公告列明的技术参数与海关商品编号核查产品,落入范围的应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备注栏如实注明。

  19. 商务部 政策发布80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0号:对盾构机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50号,经国务院批准对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步履式挖掘机、高原型湿喷机及相关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实施出口管制。向与中国存在争议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出口须申请许可,未经许可不得出口;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出口以登记填报方式取得出口凭证。公告自2026年11月18日起实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更新。

    法律人关切:盾构机、步履式挖掘机、高原型湿喷机及相关零部件、技术被纳入出口管制,出口经营者向敏感国家和地区出口须申请许可,向其他地区出口须登记取得凭证。

    实务启示:涉及上述物项出口的企业可提前核对商品参数与管制编码,在报关单备注栏如实注明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并留存最终用户承诺文件。

  20. 商务部 政策发布72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51号:优化调整挖泥船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51号公告,经国务院批准优化调整挖泥船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将泥泵、耙头、绞刀等按吸口内径、泵壳内径、叶轮直径、刀圈外径等参数纳入管制。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须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是否属于两用物项及具体参数。公告自2026年11月18日起实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更新。

    法律人关切:挖泥船泥泵、耙头、绞刀等物项被纳入出口管制,出口经营者须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准确填报两用物项属性,填报存疑时货物不予放行。

    实务启示:出口挖泥船相关设备的企业可对照公告参数核对产品是否落入管制范围,属管制物项的应提前申请许可,并在报关单备注栏如实注明。

  21. 商务部 政策发布78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布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公告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52号公告,优化两用物项出口管制质疑和鉴别工作流程。发货人未交验出口许可证件且海关有证据表明货物可能属管制范围的,海关应提出质疑并制发质疑通知书;发货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海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判别或提请鉴别,商务部15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别结论。

    法律人关切:公告细化了海关质疑的触发条件、7个工作日提交材料义务与1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出口企业需据此调整两用物项申报与合规流程。

    实务启示:出口企业可对照公告备齐报关单、合同、情况说明与技术资料,收到质疑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避免货物滞留。

  22. 金杜律师事务所 · 最新文章34

    中国企业出海生态环境法律合规问题研究报告(八)——刚果(金)篇

    金杜律师事务所发布《中国企业出海生态环境法律合规问题研究报告》第八篇,聚焦刚果(金)生态环境法律合规。截至2025年末中国对刚果(金)直接投资存量39.4亿美元,居非洲第二位,以采矿业为主。报告梳理了以2011年《关于环境保护基本原则的第11/009号法》为主干、叠加《矿业法》等部门法的监管体系,指出环境合规已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

  23. 金杜律师事务所 · 最新文章58

    具身智能时代的“机器换人”:劳动冲突、合规边界与企业应对

    金杜律师事务所发文分析具身智能“机器换人”引发的劳动用工争议与合规边界。文章梳理北美车企采集员工动作数据训练人形机器人、韩国车企工会因机器人部署罢工等事件,并指出国内法院对以AI替岗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解除劳动合同的认定存在分歧,企业据此单方解除可能被认定违法解除。

  24. Artificial Lawyer · 法律科技与 AI58

    法律检索平台 Midpage 数据接入 Harvey,可在其内检索判例与法条

    AI 法律检索平台 Midpage 宣布其数据可直接在 Harvey 内调用,Harvey 助手可检索、审阅并获取判例、法条、法规与机构材料。该连接器面向双方共同客户开放,启用需另行订阅 Midpage,可用于研究备忘录、书状起草与引证核查等流程。Harvey 此前已与 LexisNexis 建立有限的法律检索数据合作,竞争对手 Legora 也在扩充自有检索能力。

10月19日周一
  1. GOV.UK CMA Updates58

    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就BT收购TalkTalk交易向国务大臣提交第一阶段报告

    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于2026年10月19日就英国电信收购TalkTalk Telecommunications及PlatformX Communications的交易,向数字、文化、媒体和体育大臣提交第一阶段报告。此前该局已于10月6日依据《2002年企业法》附表7第2(2)段发出预防性行动令,由国务大臣依据竞争与公共利益双重事由决定是否将交易提交第二阶段评估。

  2. GOV.UK CMA Updates20

    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就 RWE 能源代码修改上诉作出最终裁定

    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就 RWE 集团针对 GEMA 驳回 CUSC 修改提案的上诉发布最终裁定与命令。RWE 旗下 Gwynt y Môr 海上风电等三家公司就 CMP344 提案提起上诉,该提案要求将收入调整事件(IAE)相关允许收入仅通过输电需求剩余电价回收、不转嫁给发电商。

  3. 中国人民银行 · 新闻发布42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在金融街论坛谈深化外汇领域开放、服务新发展格局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在金融街论坛表示,拟集中推出一批增量措施,包括经常项目便利化、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推动外汇市场开放发展三方面。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信用优良、免于审核即可办理外汇业务的企业超5万家,比2025年末增长约30%,上半年办理外汇业务超5800亿美元。今年恰逢我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30周年,经常账户收支规模由1996年的3000多亿美元增长至2025年的超8万亿美元。

  4. 中国人民银行 · 新闻发布76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一部门印发金融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到2030年,支持科技创新全链条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直接融资占比明显提升,区域金融服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文件围绕耐心资本、债券市场、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及三地差异化布局提出举措,并要求加强风险联防联控。

    法律人关切:《意见》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三地科技金融提供政策框架,涉及跨境融资、外债额度、资金池与知识产权金融的机构需关注后续地方实施细则与试点口径。

    实务启示:科技型企业可关注创新积分互认、跨境融资便利化与外债额度试点,金融机构需注意尽职免责与风险防控要求,避免盲目投资和同质化竞争。

  5. 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48

    蒙古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获国家大呼拉尔通过:勘探、选矿许可与铜矿权益金调整解读

    2026年10月16日,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表决通过《〈矿产资源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尚待总统签署公布后生效。修法涉及勘探许可延期次数由3次减为1次、新增选矿厂运营特别许可、矿产资源使用费地方分成提高至原标准约2倍,以及铜矿权益金按国际铜价分档并区分矿石、精矿与加工产品费率。关键矿产清单、资源使用费细则等配套规则尚未出台。

  6. EU Digital Strategy · News72

    欧盟委员会在官方公报发布首个支持《人工智能法案》的协调标准EN 18286:2026

    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首个支持《人工智能法案》实施的协调标准EN 18286:2026,该标准由CEN和CENELEC制定,经委员会实施决定(EU)2026/2274发布。

    法律人关切:采用EN 18286的高风险AI系统提供者可获得对《人工智能法案》第17条要求的合规推定,未采用者需自行证明符合质量管理体系义务。

    实务启示:拟在欧盟投放或启用高风险AI系统的企业,可评估以EN 18286扩展现有ISO/IEC 42001或ISO 9001体系,避免另建平行管理体系。

  7. 中国法院网 · 时讯(基层动态)38

    北京四中院:公正裁判护开放 和合智慧通中外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成立四年多来审理各类国际商事纠纷万余件,案涉标的额超700亿元人民币,当事人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该庭通过跨境司法鉴定创新破解境外近万块光伏组件质量争议,相关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涉“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另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认定卖方根本违约,判令返还货款94.5万美元并赔偿损失。

  8. 最高人民法院 · 资讯62

    湖北首例涉中欧班列国际多式联运纠纷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宣判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湖北首例涉中欧班列国际多式联运纠纷,认定中某公司为货运代理人、不承担责任,汉某公司作为集装箱出租人承担货损赔偿责任,某铁公司因原告索赔超过《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9个月诉讼时效可不赔偿。该判决以实际履行行为界定各方合同地位,货代不承担承运人无过错责任。案后法院编写《涉中欧班列运输法律问题提示手册》向企业发放。

    法律人关切:判决以实际履行行为区分货运代理人与承运人,货代不承担运输合同下的无过错责任;集装箱出租人需就箱体质量瑕疵担责,跨境运输索赔还受国际条约短时效约束。

    实务启示:涉中欧班列业务的企业应明确合同中的承运人与货代身份,核查集装箱维修义务约定,并按铁路运输险种投保,注意国际条约的索赔时效。

  9. 中国法院网 · 审判65

    湖北首例涉中欧班列国际多式联运纠纷案在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

    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湖北首例涉中欧班列国际多式联运纠纷案,认定中某公司为货运代理人、不承担责任,汉某公司作为集装箱出租人承担货损赔偿责任,某铁公司因原告索赔已过《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9个月诉讼时效可不履行赔偿责任。汉某公司已主动履行全部赔偿义务,法院另编写《涉中欧班列运输法律问题提示手册》向企业发放。

    法律人关切:判决以实际履行行为区分货运代理人与承运人,明确集装箱出租人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并适用《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9个月诉讼时效,跨境多式联运各方责任边界由此更清晰。

    实务启示:从事中欧班列及跨境多式联运的企业可据此审视合同文本与实际履行是否一致,明确自身承运人或代理人身份,并注意核对货运保险险种是否覆盖铁路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