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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律评述·· 1 天前精选AI 评分62

君合解读AI技术出口新规下的合作模式与合规边界

AI技术出口——技术出口新规下的合作模式与合规边界

AI 导读

君合律师事务所发文,结合《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意见稿,梳理大模型、智能体、具身智能、软件与芯片五类企业AI产品出海的技术出口合规路径。

法律人关切

《征求意见稿》拟将大模型、智能体、芯片设计等技术纳入禁止或限制出口范围,AI企业现有出海架构与合同安排可能触发临时登记或许可义务。

实务启示

拟出海的AI企业可先盘点模型权重、源码、训练数据来源,优先设计境内推理加API调用等不涉技术出境的架构,并在合同中约定许可登记义务与退出机制。

来源: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律评述 · junh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