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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 · 正义网·· 11 小时前AI 评分60

检修工程师签竞业限制协议被索赔400余万元,法院判决无须履行

竞业限制协议并非“签了就算”

AI 导读

某新材料公司以违反竞业限制为由,要求离职检修工程师徐某龙支付违约金及损失共400余万元并继续履行两年竞业限制义务。法院审理认为,徐某龙岗位为设备检修,辞职申请表标注其“非骨干员工”,离职面谈记录经领导签字确认其未掌握技术秘密,企业亦未举证其接触核心商业秘密,判决徐某龙无须履行竞业限制协议,驳回企业全部诉讼请求。

来源:检察日报 · 正义网 · jcr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