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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发生"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谁担?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发生“无接触”交通事故,责任谁担?
AI 导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审结一起非机动车"无接触"交通事故案,认定小李逆向行驶系小王摔倒的主要原因,判令其承担70%赔偿责任,小王因酒后驾驶自担30%。法院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接触"并非交通事故构成要件,未发生物理碰撞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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