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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坤律师事务所 · 观点·· 9 天前精选AI 评分80

汉坤解读拟修订技术出口目录对七类人工智能企业的适用边界

春风可度玉门关 — 拟修订技术出口目录对七类人工智能企业的适用边界

AI 导读

商务部、科技部2026年10月16日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拟修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就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光伏共40项技术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15日,其中人工智能23项。公告同步启动的临时登记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技术出口须先在商务部系统登记。汉坤文章分析大模型、智能体、智驾、具身智能、芯片算力、安全检测及境外投资七类主体的适用边界,指出数据标准与能力标准需分别判断。

法律人关切

拟增列条目虽仍在征求意见,但临时登记已即时生效,涉及模型权重、算法授权或控制权变更出境的交易需在实施前完成登记,否则存在程序风险。

实务启示

企业可先梳理模型部署、技术许可、境外建厂及并购等环节,对照控制要点识别受控技术,并核查训练数据是否含重要数据,留存测试与来源记录。

来源:汉坤律师事务所 · 观点 · hankun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