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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律师事务所·环球评论·· 2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60

AI出海的新边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意见稿人工智能条目解析(下篇)

AI出海的新边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征求意见稿人工智能条目解析(下篇)

AI 导读

环球律师事务所发文解析商务部、科技部2026年第48号公告及附件征求意见稿中的人工智能条目,讨论服务出海与开源是否构成技术出口。文章指出,API调用、SaaS应用等不属于大模型技术出口管理范围,但海外本地化部署仍属技术出口;使用我国核心数据训练并提供服务的大模型拟列入禁止出口,使用重要数据训练的拟归入限制出口,仅微量使用等四项条件同时满足或数据可合法公开获取方可豁免。

法律人关切

征求意见稿把训练数据分级与技术出口挂钩,使用重要数据训练的模型可能落入限制或禁止出口范围,企业出海需同步评估数据属性与模型能力。

实务启示

企业可建立训练数据台账与模型能力台账,模型对外交付前同步核验数据分级、能力阈值与交付形态,并留存识别申报及沟通记录。

来源:环球律师事务所·环球评论 · gl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