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 审判·2026-10-29 14:05· 4 小时前AI 评分32河北新乐法院:私宰生猪销售12万余元,经营者获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省了屠宰费,赔了自由身……AI 导读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张某未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资质、未经检疫,在自家院子私宰生猪并门店销售,两个月销售金额12万余元、非法获利2万余元,法院认定属情节严重。张某当庭服判不上诉。来源:中国法院网 · 审判 · chinacourt.cn#裁判与案例#刑事#实务/方法查看事件全部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