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事件持续更新
新乐法院判处私宰生猪销售者缓刑并处罚金
1 篇报道1 个报道来源3 小时前更新
先了解这件事
AI 综述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私宰生猪销售案。报道称,张某未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资质、未经检疫,在自家院子私宰生猪并门店销售,两个月销售金额12万余元、非法获利2万余元,法院认定属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张某当庭服判不上诉。目前该案已一审宣判,报道未提及上诉期届满后判决生效等后续情况。
AI 根据报道生成 · 2 小时前更新
最新进展10月29日 14:05
新乐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10月29日
- 中国法院网 · 审判河北新乐法院:私宰生猪销售12万余元,经营者获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张某未取得生猪屠宰许可资质、未经检疫,在自家院子私宰生猪并门店销售,两个月销售金额12万余元、非法获利2万余元,法院认定属情节严重。张某当庭服判不上诉。
本事件热度走势
还没有足够的连续观测数据,暂不绘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