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主犯李慧芳被判无期徒刑
10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一审宣判,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李慧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判处朱敬琳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后厨工作人员牛爱元等4人分别获刑八年至六年。
法律人关切:校园食品安全犯罪适用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重处罚,并加大财产刑与职业禁止适用,食品经营者及相关从业人员面临更严厉的刑事风险。
实务启示:学校食堂及供餐企业应核查原料采购与加工流程,留存进货查验记录,避免因逐利行为触碰食品安全刑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