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共享到融合:企业数据合作中的权利分配与风险传导
汉坤律师事务所发文梳理企业数据合作从一次性数据提供走向数据融合开发后的权利配置问题,指出仅审查数据能否提供已不足够。
汉坤律师事务所发文梳理企业数据合作从一次性数据提供走向数据融合开发后的权利配置问题,指出仅审查数据能否提供已不足够。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健全行业账款支付规则、加强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规范非现金支付工具、强化资金传导与融资支持4方面10条措施。电子凭证最长付款期限压减至6个月,并引导龙头企业践行60日付现承诺。工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吹风会上介绍了落实安排。
法律人关切:《通知》要求分行业明确合理账期、压减电子凭证付款期限至6个月,并强化大型企业支付行为监管与信息披露,大型企业及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付款安排与合规义务将随之收紧。
实务启示:大型企业可对照《通知》梳理现有账期、验收与结算流程,评估电子凭证使用及现金支付比例;中小企业可通过全国违约拖欠投诉平台等渠道反映拖欠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9月10日发布6件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涵盖农产品批发、机动车检测、水泥、混凝土等民生行业及电镀污水处理、管道热蒸汽等生产性基础服务行业。其中谭某与某农产品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明确,以惩罚性差别待遇迫使商户二选一构成限定交易行为;机动车检测垄断纠纷案则在合同纠纷审理中识别垄断问题并移送管辖和违法线索。最高法表示将持续加强反垄断司法,完善反垄断裁判规则。
法律人关切:6件案例覆盖农产品批发、机动车检测等民生领域,其中差别待遇迫使商户二选一被认定为限定交易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9月9日发布9件2026年人民法院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抢单“物理外挂”。某电子公司销售名为“点滑器”的产品并发布教程,指导骑手连接某众包平台App自动抢单,累计销售额达数百万元。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该行为干扰平台调度算法、损害合规骑手权益,判令赔偿某科技公司等300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律人关切:最高法发布的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中,法院认定抢单物理外挂干扰平台调度算法,为平台经济公平竞争划定边界。
某优选(北京)公司主播在“某选”直播间推销白酒时,片面点评重庆某酒业公司旗下白酒,被诉商业诋毁。法院认定,主播将白酒标准与包装字样不当关联,未区分白酒与果味酒,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品牌白酒非纯粮酿造,构成误导性信息,某优选(北京)公司应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法院同时明确,直播带货中“临场发挥”不构成免责事由。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的《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9月1日对外发布。指引共四章二十条,围绕汽车行业企业海外营销等竞争行为,以及境外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劳动保障、数据安全等合规建设提出一般性指引,供企业参考。商务部合作司负责人称,该指引是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的具体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发改价格规〔2025〕1607号),要求各地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网信办贯彻执行。该规则旨在健全互联网平台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规范相关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法律人关切:平台价格行为被纳入常态化监管,平台经营者及平台内商家的定价、促销与收费规则需对照新规自查,违规可能面临监管执法。
实务启示:平台企业可对照规则梳理自身定价、促销与收费条款,评估是否存在价格违法风险并及时调整合规流程。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浙江省财政奖补政策公平竞争审查指引》,共4章31条,为财政奖补领域专项审查规则。该指引搭建了确认审查范围、评估竞争影响、核对法律依据、判断例外适用、作出审查结论的五步法分析框架,并梳理13种常见违规类型、列举36个典型案例,包括按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本地注册纳统、企业迁移等条件给予奖补等情形。
法律人关切:财政奖补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有了专项操作口径,地方政府出台奖补措施时需按五步法自查是否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补贴。
实务启示:企业可对照13种违规类型核查自身获得的财政奖补是否合规,参与政企协议时需注意奖补条款是否设置明确条件。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开展打击劣质低价专项行动,整治“内卷式”竞争,从机制贯通、行业治理、执法办案、社会共治4个层面推进。截至8月底,全省共查办相关案件1420件,累计罚没金额830余万元,归集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21条,3家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该局建立价格监测与质量抽检双向贯通机制,对低于预警线的产品提高抽检频次,并构建“红黄绿”3级价格监测预警模型。
市场监管总局在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成效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简易案件审查制度创设于2014年,简易案件平均审查时间已从2014年的39.9天缩短至今年以来的18.6天。该制度将不太可能产生竞争问题的案件分流至快速审查通道,简易案件填报信息事项从53项减为44项,2024年进一步简化至38项,有企业测算申报成本较非简易案件降低50%以上。
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告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股权案,该案是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法律人关切:该案为广告业首起附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六项承诺直接约束集中后实体的定价、独家条款与合规体系,电梯媒体广告上下游企业的交易与合同安排将受影响。
实务启示:电梯媒体广告客户可关注集中后实体不得拒绝交易、不得搭售等承诺的落实情况;相关企业应留意独家条款与自动续约条款的合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