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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 12 小时前精选AI 评分85

中伦解读国家发改委《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个人纳入备案、再投资报告取消3亿美元门槛

新规解读与实务指引——国家发改委《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出台

AI 导读

国家发改委2026年10月22日公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6年第49号令),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17年《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11号令)。新办法将居民个人纳入投资者范围,中方投资额明确列举数据,取消境外再投资3亿美元报告门槛,新增1亿美元及以上项目前期工作情况报告,并规定1‰至10‰比例罚款及3年内不受理申请等追责措施。

法律人关切

新办法将居民个人纳入备案范围、取消境外再投资3亿美元报告门槛并新增前期工作报告,跨境投资的事前程序时点与投后台账义务随之收紧。

实务启示

企业可将核准、备案及再投资报告设为交割条件并预留长停日,集团宜建立境外再投资动态台账,个人投资者宜先向商务、外汇部门确认衔接程序。

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 · zhongl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