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打赏11万元,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平台退还9万余元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12岁女孩冒用父亲身份在语音直播App充值打赏11万余元的纠纷,认定平台未尽主播身份审核义务、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存在重大过错,酌定平台按85%比例退还9万余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律人关切:平台未识别未成年人冒用身份开播、充值,被认定存在重大过错,需按过错比例退款;家长保管证件与支付密码疏忽亦被计入过错。
实务启示:直播平台应完善主播身份动态核验与未成年人识别机制;家长宜妥善保管身份证件、支付密码,并定期查看账户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