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期间集中发布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典型案例,涉及水稻、小麦、玉米及百香果、蓝莓等品种。5件案例中有2件适用惩罚性赔偿,2件全额支持品种权人上诉主张的赔偿额。案例明确实际控制人注销原主体新设主体“换壳”仍需担责,成立即主要实施侵权可认定“以侵权为业”,品种权保护期届满后销售保护期内生产的侵权种子仍构成侵权。
法律人关切:最高法通过5件典型案例细化种业侵权裁判规则,明确换壳经营、以侵权为业、保护期届满后销售等情形仍担责,品种权人维权举证负担相应减轻。
实务启示:种业企业应核查繁殖材料来源与授权链条,避免套牌、换壳或超期销售;品种权人可善用侵权方宣传、关联案件陈述等证据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