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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干货

拿来就能用的执业方法:办案技巧、合同与合规实务、业务经验与工作流。

最新精选

第 1–14 条 · 共 14 条
10月16日周五
  1. 最高人民法院 · 资讯62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与惩罚性赔偿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介绍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情况,2019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植物新品种一审案件4521件。202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共40条,建立委托鉴定、专家意见、技术调查等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并明确检测结果审查采信规则。法庭在恒某公司与金某公司案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合计5354.7万余元。

    法律人关切:植物新品种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与惩罚性赔偿适用规则趋于统一,育种企业、种子经营主体在品种权维权与侵权抗辩中的举证策略和赔偿预期将随之调整。

    实务启示:涉及品种权纠纷的主体可关注《指引》确立的检测结果审查与采信规则,在取证时注意检测程序与位点选取的规范性,避免单方报告不被采信。

10月15日周四
  1. 中伦律师事务所 · 研究文章62

    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实施指南解读与企业合规应对(下):企业应当如何应对

    中伦律师事务所发文解读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及欧委会2026年6月26日《指南》,梳理企业应对路径。文章指出《条例》对企业设定结果义务,尽职调查采用OECD六步框架且属自愿性建议,企业须全面配合调查并提交三类信息。

    法律人关切:欧盟《强迫劳动产品条例》将于2027年12月14日适用,且覆盖该日后仍在货架或仓库中的存货,对欧出口企业面临产品级追溯与用工证据的合规压力,调查阶段不配合可能被作为认定违反禁令的证据。

    实务启示:对欧出口企业可提前梳理产品线与高风险环节,建立能对应具体批次与原材料来源的追溯体系,并将用工档案、合同条款和应诉台账按《指南》三类信息预先整理。

  2. 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律评述62

    金融纠纷中担保责任的实践讨论(五):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接力

    君合律师事务所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十六批指导性案例检例第224号(某建设公司与黄某平、张某标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为线索,讨论保证期间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界分。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再审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建设公司仅对200万元承担责任。

    法律人关切:保证期间届满导致保证债务实体消灭,法院应依职权查明,与诉讼时效的被动适用形成区别,直接影响金融机构清收时的行权对象、期限与救济路径选择。

    实务启示:金融机构可建立保证债务的期间与时效双轨台账,在保证期间内完成法定行权并留痕,期间届满后需另行订立内容明确的新保证合同,避免仅凭催款签字主张责任。

10月13日周二
  1. 环球律师事务所·环球评论62

    环球金融证券争议解决系列:中国证券期货仲裁的发展实践

    环球律师事务所梳理北京、上海、深圳三地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的专项规则,涵盖机构设立、仲裁协议、代表人、合并仲裁、示范裁决、先行赔付、专家意见与收费减免等制度安排。发行文件、公司章程及自律组织章程中载明仲裁意思表示,一方申请仲裁即可视为存在书面仲裁协议,降低了投资者启动仲裁的形式门槛。截至2026年4月,试点机构累计受理证券期货类案件2600余件,争议金额超过1000亿元。

    法律人关切:证券期货仲裁的专门规则为涉众型证券纠纷提供了代表人、合并仲裁、示范裁决等程序工具,发行文件与章程中的仲裁条款设计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维权路径与争议解决成本。

    实务启示:拟上市或已上市主体可在招股说明书、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具体仲裁机构与规则,避免指向不明引发效力争议;涉众纠纷可评估适用代表人、示范裁决等程序以控制成本。

  2. 环球律师事务所·环球评论74

    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的实务挑战与应对:溯及力、恶意逃废债与补充责任

    环球律师事务所发文梳理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的适用问题。该款明确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由受让股东承担出资义务,受让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的,转让股东承担补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已通过法释〔2024〕15号批复明确该款不溯及适用,仅适用于2024年7月1日之后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

    法律人关切: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将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转为客观归责,转让股东在受让股东未缴资时即承担补充责任,不再以恶意为要件,交易安排与尽调重点需相应调整。

    实务启示:受让未届期股权前应核查转让对价与出资能力,转让股东可评估受让方履约能力并约定内部追偿与担保安排,降低承担补充责任的风险。

10月12日周一
  1. 金杜律师事务所 · 最新文章60

    中国无人机出口管制执法实践观察

    金杜律师事务所结合海关处罚案例梳理无人机及核心零部件出口管制执法实践,指出监管已从整机延伸至核心零部件、软件技术与最终用户用途审查。拆分整机分批出口、以民用或农业用途为由规避许可、维修等特殊贸易方式出境,均不豁免出口许可义务。文章逐条对照《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梳理整机、飞控导航、通信控制、任务载荷、动力能源及软件技术的管制条目,并建议企业建立物项判定台账与最终用户穿透核查机制。

    法律人关切:结合海关处罚案例梳理无人机及核心零部件出口管制的识别要点与合规风险,对涉外出口企业有参考价值。

10月9日周五
  1. 金杜律师事务所 · 最新文章62

    内幕交易案中“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的认定与抗辩

    2026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修改了2012年起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金杜律师事务所结合该《解释》第三条,梳理传递型内幕交易中“交易行为明显异常”的三类认定指标,即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与利益关联程度,并逐项给出账户、资金、交易习惯、基本面及利益关联等抗辩核查要点。

    法律人关切:结合2026年新司法解释,拆解传递型内幕交易中交易异常性的认定指标与抗辩思路,并指出推定规则下的循环论证困境。

9月30日周三
  1. 金杜律师事务所 · 最新文章60

    从第五条到专章:中国跨境破产制度的演进与实践(下篇)

    金杜律师事务所发布《从第五条到专章:中国跨境破产制度的演进与实践(下篇)》,梳理厦门、深圳、上海、北京四地跨境破产规则探索,并以森信洋纸案、上海昇奕案、USUM案等标志性案例为线索分析内地与香港双向认可协助实践。

    法律人关切:梳理厦门、深圳、上海、北京四地跨境破产规则探索与近年标志性案例,并对照UNCITRAL示范法分析二审稿专章的本土化差异。

  2. 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律评述62

    电池护照数据出境:双线审查与分层路径

    君合律师事务所发文分析欧盟《电池与废电池法规》第77条电池护照与中国数据出境规则的衔接问题。文章指出,出境认定应按采集、存储与访问链路判断,而非字段名称;字段定性需并行开展数据监管与技术出口两条审查线,并区分法定义务与标准建议。作者建议以四级披露颗粒度阶梯统一两条审查尺度,将经审查的架构条件写入需求文档,并按字段变更、链路变更、规则变更三类触发事件持续复核。

    法律人关切:围绕电池护照数据出境,梳理链路认定、字段定性与分层路径设计,为跨境合规提供可迁移的审查框架。

9月28日周一
  1. 汉坤律师事务所 · 观点62

    劳动争议还是商事争议?境外授予的员工股权激励纠纷的管辖、法律适用与救济路径

    汉坤律师事务所发文分析境内用工、境外主体授予期权或RSU结构下的争议定性问题,提出以请求权基础为起点、以承诺授予归属行权等权利阶段为校验、再判断是否必须适用中国劳动法强制性规则的三步分析法。

    法律人关切:以请求权基础与权利阶段为线索,拆解境外授予股权激励纠纷在劳动仲裁与境外商事仲裁之间的分流逻辑。

9月24日周四
  1. 汉坤律师事务所 · 观点60

    行政推定不等于刑事认定:行刑衔接下内幕交易案件的证明标准差异

    汉坤律师团队代理的Y某涉嫌内幕交易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XX市XX检察院认为其构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于2026年8月28日作出不起诉决定。Y某曾任公募基金经理,2014年敏感期内与知情人通联并单向集中买入案涉股票,2024年7月26日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后线索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法律人关切:以代理的存疑不起诉案为样本,梳理内幕交易行刑衔接中行政推定与刑事证明标准的差异及辩护切入点。

  2. 君合律师事务所 · 法律评述62

    从强迫劳动识别到调查应对:欧盟FLR下中国出口企业的合规路径

    君合律师事务所发文梳理欧盟《强迫劳动产品禁令条例》(Regulation (EU) 2024/3015,FLR)将于2027年12月14日全面适用,届时在开采、收获、生产或制造任何阶段全部或部分使用强迫劳动的产品不得投放欧盟市场、在欧盟市场提供或自欧盟出口。

    法律人关切:围绕欧盟强迫劳动产品禁令的识别指标与调查触发路径,梳理出口企业可提前搭建的供应链图谱与证据包。

9月15日周二
  1. 植德律师事务所·植德研究60

    出口管制涉刑辩护的三大关键突破口:物项属性、鉴定程序与主观故意

    植德律师事务所发文梳理出口管制涉刑案件辩护路径。文章称2024年以来大量企业因无证出口、超许可证额度出口管制物项被海关行政处罚,威科先行数据库仅2025年便有523起案例,部分企业在行政处罚后被追溯稽查升级为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立案侦查。

    法律人关切:出口管制涉刑案件入罪门槛为货值20万元,超100万元即达五年以上量刑档,辩护空间集中在物项属性、鉴别程序与主观故意三个层面,直接影响企业及管理人员的刑事风险边界。

    实务启示:收到海关质疑通知书的出口企业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关单、合同、情况说明及技术资料,及时行使陈述与举证权,并留存出口时的沟通记录以厘清认知时间。

9月14日周一
  1. 汉坤律师事务所 · 观点62

    AI算力平台责任共担模型:边界、场景与合同安排

    汉坤律师事务所发文讨论AI算力平台与客户之间的责任共担模型,主张按具体功能、实际服务主体和控制能力划分责任,而非笼统约定平台负责基础设施、客户负责应用。文章结合训练检查点恢复、RAG检索权限和智能体执行等场景,提出在采购、上线、运行和退出各阶段明确交付标准与授权边界,并援引最高人民法院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意见及工信部IDC数据安全通知等依据。

    法律人关切:从训练恢复、RAG权限到智能体执行,把责任共担拆成可验证的服务事实,为算力平台合同设计提供可迁移的拆分方法。